世纪通荣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称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15

2017年8月3日,国家科技部下发通知,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的精神,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请示,并经上述国家各部门认定和复核,深圳市世纪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深圳市2016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称号,并颁发证书及予以备案。
什么是“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3号]) 文件规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此外,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要该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二)离岸技术外包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四)享受财政贴息、资金支持、通关和融资便利等优惠政策。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获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称号呢?
根据《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工贸信服务字〔2011〕133号)的有关规定,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其从事的业务应属于下列范围: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均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企业。
(三)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四)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五)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七)企业应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此次荣誉的获得,是在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圳海关、福田区委区政府等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张宗学总裁的带领下,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得到了各方充分的认可,起到了极大的激励作用。
世纪通人会以此为契机,同心同德,再创佳绩!